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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28阅读: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4月30日――5月2日放假公休,共三天。其中,5月1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
2.自5月3日(星期二)起,学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作息时间表另发。 作息时间表(5.1后).doc
3.假期间安排部分部门中层干部值班,值班安排见附表。
4.各部门要做好假期间的安全防事故及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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