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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务处)</font></u> 发布时间:2009-10-30阅读:次
文件要求有关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教高厅〔2004〕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同时要求各高等学校要重视“质量工程”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推进优质资源的建设与共享;充分利用国家精品课程的优质资源和建设经验,推进本校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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