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批邮政基层就业学生获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来源:学生处 王昊)</font></u> 发布时间:2010-03-24阅读:

2009年,全国资助中心将邮政行业纳入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范围,学院毕业生到邮政企业县以下岗位就业,可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由国家代偿政策。代偿政策出台后,集团公司和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国邮政企业和学院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利用代偿政策,为邮政企业基层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根据全国资助中心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学院积极落实,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就每个基层就业学生的岗位、合同、性质、服务年限,企业证明、岗位设置等,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邮政企业进行了沟通,确保了政策的宣传到位、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