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公寓等级认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22阅读:


按照《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公寓等级认定结果的批复》(石邮院〔2026〕40号),学院11栋学生公寓等级认定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学生公寓等级认定结果

序号

公寓名称

建设类别

房间范围

认定等级

收费标准(元/学年)

1

东校区1号公寓

学校自建

全部

普通

有空调700

2

东校区2号公寓

学校自建

全部

普通

有空调700

3

东校区3号公寓

学校自建

全部

普通

有空调700

4

东校区4号公寓

学校自建

全部

三级

有空调970

5

东校区5号公寓

学校自建

全部

其他

有空调550

6

东校区6号公寓

学校自建

全部

三级

有空调970

7

东校区培训公寓

学校自建

全部

其他

有空调550

8

西校区1号公寓

学校自建

全部

普通

有空调700

9

西校区2号公寓

学校自建

全部

普通

有空调700

10

西校区3号公寓

学校自建

全部

普通

有空调700

11

西校区党校楼公寓

学校自建

全部

其他

有空调550

注:本次学生公寓等级认定结果自2026年秋季开学施行。

本认定结果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2026年秋季及以后年度入学的学生(含2026年秋季及以后复学的学生),其住宿费按以上认定的公寓等级及相应标准收取,空调使用费(租赁费)由学院统一向第三方支付;2024级、2025级学生的住宿费及空调使用费(租赁费)仍按原标准及方式执行,以保持收费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6月29日。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工作委员会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永生

联系电话:0311-85998051

邮箱:w888wang@126.com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