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专业建设负责人进行考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7-17阅读:

第一阶段,专业建设负责人进行履职情况和专业建设成果总结,并填写“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表”(见附件)。其中履职情况依据《关于专业建设负责人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实施意见》(教务处〔2004〕7号)中“专业建设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填写,同时做好相应佐证材料的整理工作。该项工作于2007年9月2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