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奥运精神,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进一步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学院决定10月13日―15日在本部田径运动场举办2011年秋季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运动会组委会下设运动会竞赛委员会、运动会仲裁委员会、学生精神文明奖评委会、教工组织奖评委会四个机构,具体负责运动会竞赛的组织及各类奖项的评选工作。
运动会组委会设秘书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及奖品组五个办事机构,其职责如下:
1.秘书组:负责会务组织、文件起草、嘉宾邀请、会场布置等工作。
2.宣传组:负责宣传报道、宣传环境、运动会摄影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水电保障、医疗服务、餐饮及其它后勤保证工作
1.竞赛奖励:学生个人奖励前八名(对前三名进行物质奖励),集体奖励前八名;教工个人奖励前八名,集体奖励前六名,个人参赛均发纪念奖。
2.学生奖项设置: 3-5个优秀组织奖,12个精神文明代表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按系部总人数的6%评选。
4.各系部及工会分会按照竞赛规程要求组织运动员报名。
5.入场式的各系学生方队按专业组成,要求服装统一;教工入场式组织工作由工会负责。
(备注:运动会竞赛规程、学生精神文明代表队评选办法、学生系部组织奖评分标准、教工组织奖评选办法详见学院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