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16年国庆节放假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国庆节假期期间安排部分部门中层干部值班,值班安排见附件1;各部门要做好假期间的安全防事故及值班工作。
3.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举行升国旗仪式,学院全体师生7:30在原指定位置集合完毕,院长办公室、学生处团委做好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各部门组织好教工和学生按时参加。
4.自10月8日起,学院执行秋季作息时间,作息时间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