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5阅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秋节、国庆节:2017年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教学安排的调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2.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期间安排部分部门中层干部值班,值班安排见附件1;各部门要做好假期间的安全防事故及值班工作。

3.10月9日(星期一)上午举行升国旗仪式,学院全体师生7:30在原指定位置集合完毕,院长办公室、学生处团委做好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各部门组织好教工和学生按时参加。

4.自10月9日起,学院执行秋季作息时间,作息时间表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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