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2023年版)》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应当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无故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截至2月19日,仍有部分学生未办理报到手续,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2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反映。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以上未报到学生视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311-85998825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