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吐尔洪·艾山参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评选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7阅读: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党建工作部工作通知〔2024〕1062号)要求,通过对照推荐条件,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主要实绩和群众认可情况,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推荐吐尔洪·艾山参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评选,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党建工作部反映。

受理电话:0311-85998776

邮 箱:dwdjb@cptc.cn

党建工作部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