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公布了河北省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结果,学院顺利通过评估,并获省语委、省教育厅表彰,被认定为10 所语言文字工作成绩突出学校之一。
2021年10月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河北省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的通知》,教务处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准备佐证材料。12月14日,学院参加了河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评估线上集中答辩,学院副院长徐晓昭介绍了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工作制度、宣传普及、教育教学和服务社会等开展情况,并回答了评审专家组相关问题,受到答辩专家一致好评。教务处、学生处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集中答辩。

学院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的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周和宣传月活动中,学院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普通话,组织师生开展“诵写讲读辩”等活动。开设《大学语文》《书法与篆刻欣赏》《中华国学》等课程,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列入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在校生进行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学院与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开展现代邮政学徒制培养,“订单生人才培养就业协议书”明确指出学生毕业时普通话测试合格为安排就业岗位的条件之一,积极带动全国邮政行业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学院将以此次获得表彰为契机,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工作深度融合,巩固学院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