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圆满完成2007年为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5-21阅读: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文件关于 “工资制度改革后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规定精神和河北省关于2007年增加薪级工资的工作部署,我院在2006年对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全院职工进行了增加薪级工资测算工作,并完成了我院2007年增加薪级工资调整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近日,河北省人事厅批准了我院增加薪级工资调整方案。有392名职工被批准从2007年1月起每人增加一级薪级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