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是河北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53号)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的意见》(冀教高[2007]28号)的总体安排组织举办的,每年进行一次,申报评选范围是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中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目的是通过对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的大力表彰,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省高等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省高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河北省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