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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处 梁雅清)</u></font> 发布时间:2010-04-28阅读:次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于2009年4月印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2009年底,我院为14名应征入伍学生进行了学费补偿申报。日前,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全部审核通过,拨付补偿资金19.60万元,我院将根据政策要求将补偿资金全部发至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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