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毕业生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第二步,做好就业前的各项准备,接受就业指导;
第三步,到各系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和协议书;
第四步,毕业生推荐表由学校鉴定并加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专用章;
第五步,毕业生准备自荐材料,多渠道收集、整理适合自己的就业信息;
第六步,毕业生应积极参加学校以及各地举办的就业招聘会,参与就业竞争;
第七步,毕业生需携带推荐表、协议书以及自荐材料与用人单位洽谈,进行双向选择;
第八步,毕业生经双向选择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除需用人单位盖章外,还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盖章;
第九步,毕业生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单位证明)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第十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其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河北省人事厅毕分办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十一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二步,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