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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级新生开始,各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新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和《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政[2005]9号),就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作了新的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河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我省贯彻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冀发[2005]36号),对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新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06级新生开始,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社政[2005]5号和教社政[2005]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新方案。本科课程设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6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共计4门必修课。另外,还要开设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选修课。专科课程设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学分)、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本、专科学生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本科2学分,专科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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