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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是党委在组织工作方面的主管部门,与学院人事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关于组织工作方面的指示精神和党委决议要求,从学院的实际出发,调查研究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经党委批准后贯彻落实,为完成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在院党委领导下,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全院中层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教育等工作。
三、按照干部"四化"的方针,做好学院和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
四、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抓好各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完善各种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五、负责全院党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协助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和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
六、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七、做好处级以上干部的出国政审工作。
八、做好党的组织和党员统计报表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以及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
九、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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