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民主政治建设,拓宽民主管理渠道,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行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加强党内监督和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校务公开遵循的原则:有利于学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学院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学院事业的发展和稳定。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的原则。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除党和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凡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教育改革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1.学院工作的重大事项
(1)总体工作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则以及每学年、学期的工作安排及计划;
(2)涉及学院全局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有关政策;
(3)学院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情况;
(4)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和任免;
(5)招生及毕业生就业。
2.重大经济工作事项
(1)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2)学院重大项目的投资;
(3)学院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4)大宗物资采购程序以及招投标;
(5)涉及学生的收费和支出,学杂费和其他管理费用收费标准及依据。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事项
(1)教职工职称评聘、业务考核、晋职晋级情况;
(2)教职工评优、评先、评奖情况;
(3)教职工公派出国、出境;
(4)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4.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1)学生管理制度及奖惩情况;
(2)学生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情况;
(3)特困生费用减免、资助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评定和发放情况,勤工俭学岗位及人员选用情况;
(4)其他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事项。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栏在校务公开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学院的重大决策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教代会审议。在便于教职工观看的地方设立规范的公开栏。
除教代会、公开栏以外,学校还要通过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工会主席会以及广播、校园网、校报等形式进行校务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
学院根据公开的内容实行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通过教代会实行公开;属于常规性工作,通过公开栏等形式按年度、半年、季、月实行定期公开;属于短期性、一事一议的工作,随时公开。
五、加强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加的工作体制。为加强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校务公开办公室。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赵双占
副组长:郎秋洪 田克美 周爱莲
成员:李万杰 肖连洲 王常明 张庆山 周雪峰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周爱莲
副组长:王常明 周雪峰
成员:李万杰 肖连洲 石立成 周淑琴 张卫民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张庆山
成员:何增寿 李军
4.校务公开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