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更好地加强我系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组织制度,使学生干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工作科学化,正规化,学生干部队伍达到严整,精练,统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发挥其先进性及骨干作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够实施“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更有效地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创造更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发展的学习、生活、思想环境,促进同学全面成才,特制定计算机系学生会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1.凡学生会干部必须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所学专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思想进步,上进心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凡学生会干部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能因工作而耽误学习,保证学习成绩优良。学生会成员如果在考试中出现不及格达一科者应向主席团说明情况,在考试中不及格科达两科及两科以上者,应自动提出辞职。
3. 凡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先同学之忧而忧,后同学之乐而乐。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去感化、影响、帮助周围的同学。
4.凡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上级组织和学生会交给的任务,能够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拓创新,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如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主席团将罢免其职务。
5.凡学生会干部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要有科学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对待工作要尽职尽责,不得玩忽职守,不得随意交换工作任务。( 工作中可以请求其他学生会干部或者非学生会干部协助,但禁止将全部工作任务委托其他干部或者非干部同学代为完成。)
6.凡学生会干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7. 凡学生会干部任何人不得以学生干部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务,如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8. 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突发的重大事件或者事先没有预见的重大问题,在无法处理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上级干部直至计算机系学生办公室汇报,不得擅自处理。学生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或者事先没有预见的问题,认为没有必要汇报或者认为自己可以妥善处理的,在完成任务后要向上级干部直至系领导报告。
9. 凡学生会干部必须对学生会保密文件进行保密,如果对保密文件泄密,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学生会内部处分。
10.凡学生会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向团总支汇报学习、工作、思想各方面情况,接受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的考核,不及格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11.凡学生会干部在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存在有损学生会干部名誉的行为,若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一定惩罚。
二、学生会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1. 学生会各项工作及活动必须向系领导申请,在系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展,否则此项工作或活动不予以开展。
2.学生会各部长或成员需要展开具体的工作必须事先向上一级申请,部内成员 向副部长申请,副部长向部长申请,部长向主席团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拟定具体计划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发动开展。未经申请的活动出现不良影响与后果,将由擅自发动开展者负责与解释,主席团一概不予解释,并将对擅自开展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3. 学生会各部要勤作总结,细定计划。各部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主动递交计划 和总结,如有具体活动的部门必须及时上交活动的策划书及总结。
4. 学生会各部要对工作进行分工,责任明确,实行严格的直接责任人制度。学生会实行分级负责制,层层落实,相互监督,因主观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将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委员对副部长负责。)
5.学生会各部门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团结一致。在举办活动时,由相应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由主席团派另一个部门作为协办和统筹部门,主管部门在全权负责统筹安排计划和具体分工,适时调配人手,查漏补缺,协助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工作。两部门部长在工作前向主席团递交工作或活动的详细计划,工作后向主席团反映各种情况。(如其他部门的配合情况,工作经验,得失与教训等。)
6.学生会各部在工作中遇到任何情况及问题应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并由主席团向系老师汇报。如出现隐瞒事实、知情不报致使出现不良影响与后果,将视情节轻重给相应的处分。
三、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1.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总结和交流学生会工作,形成有关学生会工作方面的决议。
2.定期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长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学生会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和事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学校及上级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3.每月例会由各部选一名代表作工作汇报总结,会后由各部总结上交秘书处保存。
4.严格考勤制度,要求学生会各成员须准时到会,对迟到、早退累积两次,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警告,对于三次无故缺席者学生会将给予除名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会前及时向主席请假,否则作为缺席处理。
5.严肃会场秩序,在会议期间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开手机铃声,不准在会议中接电话,如在会议上出现以上三点,学生会将给予严肃批评。
注:1.本制度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计算机系学生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计算机系学生会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