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2008)1号

关于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安排,现将有关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普查时间:5月8、9日上午8:00-11:50  下午1:30- 5:00

普查地点:现代女子医院二楼。

普查项目:B超、乳透、妇科检查、白带涂片、宫颈刮片。

普查要求:

    1、各单位领导、计生理事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普查。
    2、本次普查作为计生工作检查的重要指标之一,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妥善做好安排,确保上站率达到100%。
    3、本次普查年龄为49周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
    4、普查后,院计划生育办公室会同院医疗服务中心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或必要的复查,并根据病情提供建议性治疗方案,以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