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会(2008)11号

党委宣传部、院工会关于举办
“讴歌崇高师魂、创建和谐校园”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学院《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歌颂人民教师的无私奉献精神,增强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促进和谐校园的创建活动,党委宣传部、院工会定于2008年6月4日举办教职工“讴歌崇高师魂、创建和谐校园”演讲比赛,荣获一、二、三等奖和部分优秀奖的选手,将于2008年教师节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演讲的观摩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演讲主题:

    以推进教师思想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学术道德建设为主题,围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的突出事迹进行演讲(讲自己、讲他人、讲群体均可)。

演讲要求:

    1、文章严谨、事迹感人。
    2、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3、语言生动、流畅,作品连续、完整。
    4、仪表端庄、举止大方。
    5、按照程序进行(介绍自己,宣读题目,演讲内容)演讲。
    6、演讲时间为4—6分钟。
    7、要求脱稿演讲。

评委组成:

    由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系部领导及学院工会的负责同志组成演讲评委会。 

比赛说明:

    1、以党总支、直属支部或部门工会为单位,至少选送1-3名选手参加比赛。
    2、比赛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团体设组织奖及参与奖。
    3、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织报名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演讲题目报院工会。

党委宣传部      院 工 会
二○○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