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7年临时补助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冀教资后〔2007〕9号<关于落实补贴措施保持大中专学校学生食堂价格稳定的通知>》规定,享受2007年9月至12月价格补贴的学生已经评定产生,现就该补贴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享受该补贴的学生,每生每月7元,4个月共计28元, 11月将一次打入学生饭卡中。
     请各系、部务必将发放办法通知到相关学生,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计划财务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