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07/2008学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保证学院收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学院教学行政工作安排,计划财务处将开展2007/2008学年收费工作,现将收缴学费住宿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和上学年相同,学院院内公寓住宿的学生住宿费为800元,华兴公寓住宿的学生住宿费为500元。
     二、收费方式本学年开始,学生收费工作将实行微机化管理,老生实行现场收费,现场刷卡、打印收据。学生在开学报到前将应缴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银行卡中,以便安全快捷地办理缴费手续。使用银行卡遇到困难的同学可交纳现金。
     三、收费时间: 9月2日上午9----11:30;下午2:00---5:00 9月3日下午1:30---5:00     收费地点: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请各教学系、部根据上述安排,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该项工作,并在放假前通知到全体学生,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履行交费义务,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计划财务处        
二〇〇七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