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1日下午,我院2007年度国家奖学金、2007下半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发放工作顺利完成,发放国家奖学金6.4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6.25万元,总计32.65万元。
计划财务处严格执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及学院有关规定,加强了资金管理,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行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全力配合学生处开展工作,确保32.65万元资金100%发放到位。
计划财务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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