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份,我院200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本次发放以现金形式,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26.25万元、国家助学金92.7万元,总计118.95万元。
计划财务处遵从《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及学院有关规定,加强了资金管理,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行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全力配合学生处开展工作,确保125.35万元资金100%发放到位。
计划财务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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