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至28日,按照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程序,学院接受了财政部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检查。
此次专项审计检查的工作重点是对学院的资产进行全面盘查,主要分四个审计阶段实施:1.全面清查:对学院资产进行清查及盘点;对负债及净资产进行审查核对;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对资产损益(资金挂账)等相关证据进行审核。2.调查取证:按照资产清查的有关规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采用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对被审计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支、资产损益(资金挂账)的有关情况进行审计取证。3.研究分析:根据取得的审计证据,对学院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等情况及各项资产的损益证据、资金挂账情况进行分析。4.形成意见:根据资产清查损益证据的要求,对学院申报的各项资产的损益证据、资金挂账的相关证据进行审核,形成审计意见以及有关资产管理的建设性建议。
审计过程中,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按照专项审计具体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协调,配合审计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了审计任务,专项审计小组对学院的资产清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在反馈意见过程中,学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长赵双占同志对专项审计小组的出色工作表示慰问,对资产清查结果的总体评价和判断表示肯定,同时对学院的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此次专项审计,使学院总体资产情况更加全面、更加清晰,找出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内控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获取了资产管理的初始化信息,使动态监管得以有效实行,为学院资产管理提供了更加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按照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程序,我院资产清查工作将进入资产清查报表及上报的其他资料、财政部批复、帐务处理等后续工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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