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启示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

一、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学院按聘用制度引进的学科建设需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同时,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招聘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其中教授在50岁以下,副教授在40岁以下,讲师在35岁以下(条件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待遇
    1.安家费:按对口专业引进的博士安家费为2—4万元。
    2.科研启动费:根据承担的科研项目,按对口专业引进的博士科研经费为10万元以内,硕士科研经费为3万元以内。
    3.工资津贴:一是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应人员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二是根据在院内应聘的工作岗位,享受学院规定的相应岗位的岗位津贴或授课津贴、科研津贴、定期和不定期的奖金等。工资津贴年标准一般为2—8万元。
    4.优秀人才津贴:根据学院规定,被评为学院学术带头人的,每月可享受400至2000元的学术带头人津贴;被评为学院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每月可享受500至3000元的拔尖人才津贴。
    5.其它待遇:根据工作需要,为引进的人才配备联网的工作微机或笔记本电脑一台。
三、其它
    1.要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院至少要稳定工作满7年,并签定有关的协议。
    2.本规定由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度招聘计划

序号

所学专业

研究方向

学历层次

人数

1

理工、经管类

不限

博士

6

2

企业管理

市场营销

硕研及以上

3

3

工商管理类

管理咨询

硕研及以上

1

4

工商管理类

邮政管理

硕研及以上

2

5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移动通信或通信网

硕研及以上

2

6

金融学

国际金融(国际结算)

硕研及以上

1

7

金融学

保险(保险经营)

硕研及以上

1

8

金融学

保险(保险会计)

硕研及以上

1

9

金融学

证券投资

硕研及以上

1

10

金融学

商业银行

硕研及以上

1

11

会计学

财务管理

硕研及以上

1

12

财政学

税务

硕研及以上

1

合计

 

21

    注:招聘的以上人员主要从事教学、科研、教辅或管理岗位的工作。
    联系人:魏 凯
    电  话:0311-85998016
    传  真:0311-85998612
    邮  箱:weikai@green.sjzpc.edu.cn  liwj@green.sjzpc.edu.cn
    网  址:www.sjz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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