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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和《中共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制度》(石邮院党字[2004]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0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议要求
 
    2009年民主评议党员的评比办法、评比比例和评比条件等继续按照石邮院党字[2004]19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在评议过程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紧密联系部门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严密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实效,在总结一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评议工作。
 
    二、评优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出的优秀格次党员 数按本部门党员总数的10%掌握;向学院党委推荐参加院级优秀党员评比的按本部门党员总数的3%掌握。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不含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推荐比例按列入推荐范围人员的4%掌握。在先进基层党组织联评中,被确定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由学院党委按30%的比例确定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时间安排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和评议、推荐结果于2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yangzh@green.sjz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