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学院党委和分管教学院长领导下管理全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挥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的作用,是全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枢纽。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及其改革工作的文件和精神,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研究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和各项教学及其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组织研究提出学院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计划、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的方案、措施和实施意见。
3.组织各系部制定、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实习大纲。
4.负责编制校历,组织全院教学工作的运转与调度。根据教学计划编制全院教学进程表、课表和考试安排表等。
5.负责全院四、六级外语考试、计算机过级考试等全国、全省、全校统考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6.负责全院学生的补考、重修、选修和辅修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7.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课程考核成绩的统计工作和学籍管理的部分工作。
8.组织做好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自编教材的申报、审定、评优和教材的选用工作。负责教材的订购、管理与发放工作。
9.负责组织全院的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工作评价、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材、优秀教研室及其它教学系列的评估、评优工作。
10.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活动,负责教学信息的搜集与反馈工作,筹备和召开教学工作会议。
11.组织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全院电教和多媒体设备的购置、管理、维修、软件的升级换代和CAI、多媒体等现代化教育技术的开发、评定及推广的组织工作。
13.负责全院的录像、摄像、放像、摄影和音像资料的管理工作。
14.组织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人才市场需求调查,依此改进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
15.组织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的立项申报和验收评审工作。
16.配合人事处做好师资补充调整、培养提高和业务考核工作,并做好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
17.配合财务处,做好全院日常教学经费、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工作。
18.负责办理非学历教育的代培生、进修生和旁听生等的有关事宜。
19.作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高教研究室的办事机构,要当好参谋,提出方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20.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录取等系列工作。
21.负责处理有关教学和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填报有关教学方面的统计表。
22.负责教务处教学管理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并指导系部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23.承办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