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于18至21周进行,其中四方分院学生考试于18至19周进行,本院学生考试于19至20周进行,经济学院学生考试于20至21周进行,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 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考前动员工作
各教学系部要认真做好师生的考前动员与思想教育工作,一是要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动员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营造诚信考试的氛围。要求学生认真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树立良好考风。二是各系部要组织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教学管理文件中对考试命题、阅卷、评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好试卷的编印、保密和学生成绩评定、报送等工作;三是各系部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考试管理条例》中监考人员职责、考场规则、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等内容(见教学管理文件第62-66页),在监考过程中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为学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二、加强考试组织与管理工
1. 期末考试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对学院考试全面负责。
主 考:郎秋洪
副主考:刘翠霞 张卫民
2.每个考场安排监考教师两人(考场记录表中排前面为主监考)。各系部要认真做好监考教师的安排工作,并按要求将监考人员安排表盖章后报教务处。
3.成立巡视小组,加强考场巡视工作。巡视人员主要职责是:①检查考场纪律情况;②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③处理突发性事件。
组 长:郎秋洪
副组长:刘翠霞、张卫民
巡视人员及日程安排见附件。
4.严格试卷管理制度。各教学系部要加强试卷保管、保密工作,考试过程中建立严密的试卷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5.做好考场准备工作。教室管理办公室做好考场的清理工作,包括清扫考场、桌椅摆放等相关工作。
三、几点补充要求
1.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参加考试,同时按照学号顺序依次就座,次序为:从每个考场前门第一个座位开始,横排隔座,呈“弓”字形排列。
2.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座位就座,并保证活动课桌的抽屉朝前,座位上除考试必备的文具外不留其它任何物品;考试进行期间,不允许擅离考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3.监考教师要提醒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但发现学生违纪、作弊,要及时处理并作如实记录,必要时由巡视人员和教务处共同协调处理。
4.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院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失职行为的监考人员,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附件:巡视人员及日程安排表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巡视人员及日程安排表